清账公司清账逼迫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一、逼迫情况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1、在受到威胁、胁迫、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、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,不受法律的保护。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、威胁后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,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,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、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。3、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 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二、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?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,按照诉讼法的规定,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。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?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的,一种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。写明还款日期的,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,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,就丧失胜诉权。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,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,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,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:(一)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,实际上却未履行的,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;(二)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,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,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,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,那么,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,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;(三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,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,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,那么,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,诉讼时效也不起算;(四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,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,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,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;(五)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,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,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,在该期限届满时,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,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,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。一方因为受到了他人的威胁、暴力,逼于无奈之下而写下的借条,由于违反了《民法总则》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中平等自愿的规定,所以这样的借条一般是无效的。而实践中就需要有证据证明,写的借条确实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作出的,格外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之前借钱的凭证。
河北地域历史悠久,早在战国时期已有先民足迹。金代为加强军事防御,在三岔河口设立直沽寨(一说直沽寨设在大直沽)。元延祐三年(1316年)设海津镇。从此漕运不断,人烟稠密,商业繁荣。之后历经沧桑。清末推行“新政”,一度成为天津行政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的管理中心。天津解放后,在社会主义建设中,河北区已发展成居民集中、交通便捷、文化发达、功能齐全的以工业为主体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新型城区。河北区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,文化积淀深厚,是天津近代工业的摇篮,天津市区发祥地之一。
铁路、公路、海运、空运优势独特,天津站、天津北站、一座大型铁路货场和京津塘高速公路两个出口均在区内,乘汽车去天津机场、塘沽开发区、保税区和北京快捷方便。近几年,区内相继建成六座立交桥,拓宽八条主干道路,形成连接全市道路、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。
人文景观、历史遗迹各具特色,有著名的佛教胜地大悲禅院,有孙中山、袁世凯、冯国璋、曹锟、梁启超、李叔同、李大钊等名人遗迹,有周恩来、邓颖超青年时代从事革命运动的觉悟社、女星社,还有一批欧式风格的小洋楼,具有极大的开发利用价值。